转发:关于做好未注册本科学生联系及清退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3-04-03浏览次数:25

 各学院: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第四条的要求,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为加强学籍管理,请各学院对未注册本科生做好联系、沟通及清退工作。

一、联系范围

2013年春季未返校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按学院整理,另行发放)。

二、沟通工作

(一)联系:各学院应组织专人联系上述学生,核实并确认学生的具体情况,联系情况须做好书面记录,以备公示和上报。

(二)告知:联系学生时,须再次强调“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文及学生违规情况,告知学生如在4月10日前不返校办理相关手续,将被学校清退。

、公示

 学院须以多种形式公示(模板见附件2)该批学生上述违规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天。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意见。

四、处理程序

(一)经联系后学生确认放弃学籍者,可由本人填写《退学申请表》或作自动退学处理。

(二)经联系后学生仍有返校修读意愿的,学院应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学业评估。对尚有能力完成学业者,学生须书面承诺不再违反校规(模板见附件3),并仅允许其补办休学手续。学院评估后认为无法在剩余的时间内完成学业者,应做好解释工作,劝其退学。

   (三)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第九章第四十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含休学)超过最长年限,应予退学(4年制不得超过8年,5年制不得超过9年,6年制不得超过10年)。此类学生不得继续留校修读,学院须做好告知和解释工作。

  

   、报送材料

(一)公示文件,需盖学院公章。

(二)填写《2013年春季XX学院未注册本科学生处理决定汇总表》(见附件4)和《2013年春季XX学院清退未注册学生联系记录表》(附件5),电子版发至学籍科邮箱:ojwxjk@jnu.edu.cn,两份材料的纸质版需院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三)其他报送的相关材料及要求请参考《学院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6)。

请各学院在4月11日中午12点前将上述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科,联系人:岑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85220035。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O一三年四月二日

 

附件2-6:http://jwcweb.jnu.edu.cn/files/news/2131-20134395152-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