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举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及创先争优活动第二步骤工作布置会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0-12-20浏览次数:49

发布时间: 2010-12-20 16:00:35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党总支 

       在2010年12月14日下午4:30在院长会议室315召开了人文学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会及创先争优活动第二步骤工作布置会议,学院党总支书记刘秉国同志主持会议,危磊院长,张家文副院长及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出席了会议。
  刘书记首先传达了校党委学习《条例》有关精神,新《条例》更加是一部具有指导性、规范性、纲领性的文件,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新《条例》更加具体务实,对于我校"侨校"的工作实际,对实际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随后,刘书记对人文学院争先创优工作也做了具体安排,要求各基层党支部认真对待,按照党支部承诺书的具体承诺作出具体安排,指出本次学习贯彻《条例》的精神要与学院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活动结合起来,以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为目标,从实际出发,围绕教学科研工作,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以贯彻落实新《条例》为契机,推进我院党建工作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