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夏季第二批毕业及学位审核等工作的解释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1-07-05浏览次数:40

 

各教学单位:

 

    根据暨纪要〔20113号《暨南大学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第一条第二项:从2012年开始,所有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必须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提交校学位委员会集体讨论。学校学位委员会开会时间一般为每学期第17周。

    根据这一决定,预计2012年春季毕业并获得学位的学生必须在2011-2012学年第1学期第12周之前(20111118日)修完应修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通过学院的审核和各学科分委会审议后,其材料才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春季开会讨论,讨论通过的同学可在2012年春季获得毕业和学位证书。

     2011-2012学年第1学期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之后,修满应修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同学,和在2011-2012学年第2学期在第 12周之前(2012518)修满应修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同学一起,通过学院审核和各学科分委会审议后,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夏季开会讨论,讨论通过的同学可在2012年夏季获得毕业和学位证书。

    由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只例行两次学位评定会议,以及年度毕业生数据上报时间的限制,因此从2012年起取消夏季第二批毕业及学位审核,凡在2011-2012学年第2学期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之后才修满应修学分的同学,含修读暑期班,及在2012-2013学年第1学期第12周之前修满应修学分的同学,参加学校2013年春季毕业与学位审核。

    以后本科全日制学生均实行一年两季共两批毕业审核和学位授予工作。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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