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学校人事处《关于2010-2011学年度暨南大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校区考核工作办公室相关要求,现启动校区教学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考核工作,要求如下:
1、考核时间为2010年8月1日-2011年7月31日。
2、请各位老师将考核期限内获得的科研成果(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论著、获批项目、参加的学术会议和讲座、承办和参办的学术会议、社会兼职、奖励等)填入《科研成果表格》(附件1)中相应的表格,未正式发表的成果不予填入。填入的成果均需提供纸质复印件,以便审核,如是检索收录论文,需同时提供暨大图书馆的检索证明。成果录入后,将科研工作量表格电子版及相应成果的复印件交至所在学院的科研秘书处,原件核对。老师填表及送交材料时间:2011年9月30日——10月14日。
3、请有在研项目并在考核年限内有经费到账的项目、在研自筹项目的负责人按照《珠海校区科研项目排序计分表》(附件2)的内容填写本课题课题组各成员承担课题工作量的比例分配情况,填完后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于10月18日之前将纸质版送交学科办137室。
4、请各学院秘书汇总老师们的科研成果,严格按照《暨南大学绩效工作量计算方法(试行)》(暨人【2010】98号)文件对本学院老师们送交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成果进行审核,并建立科研工作量考核档案。各学院审核时间:2011年9月30日——10月22日。各学院秘书于2011年10月25日下午5点之前将已审核的表格电子版发至学科办,纸质版表格审核人签字,盖学院章,与A类论文复印件及检索证明一并送交学科办137室。
5、校区学科办对已通过学院审核的科研成果进行终审(根据学校要求,抽查材料),并进行量化考核计分。
学科建设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1年9月30日
附件2: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科研项目排序计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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