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1-11-01浏览次数:74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安排,从即日开始启动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一)课程要求
1、按照我校“学会生存、学会生活、学会发展”的通识教育理念,通选课的开设应尽量满足以下要求:
⑴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开设。
⑵加强人文素质、科学素质以及创新能力的提升。
⑶强调思维的训练和方法论的学习。
⑷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⑸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了解最新的研究成果、发展趋势和新信息。
2、学校将通选课分为二部分进行建设:一部分是核心课程的建设,另一部分是普通课程的建设。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由学校统一进行课程设置(本次申报课程目录见附件),要求各相关学院动员资深教授组织团队共同建设及授课,学校给予政策倾斜和必要的资金支持;普通课程按以往规定由各教学单位老师自行申报。
3通选课仍按续开课和新开课两部分进行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两部分通选课进行评审、遴选和优化。
(二)教师资格要求
1所有课程授课教师都须以教学团队(二人以上)形式进行申报。
2核心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必须具有教授职称;普通课程负责人如是教学单位的教师必须具备讲师以上职称(含讲师),如是非教学单位的教师必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或具有博士学位。教学团队其他成员可不受此限制,鼓励聘请职业经验丰富、胜任本科教学的社会精英加入参与。
(三)开课数量及人数要求
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以课程负责人身份限开1门通选课。如课程成熟且教学质量高,经专家组审核,可允许开设2门。同一门通选课可以由本课程教学团队中不同老师开出多个班,一位主讲老师的同一门通选课开课的班级数一般不能超过2个(含各个校区)。
通选课开课人数不能少于30人。选课不足30人的课程不予开设。
(四)教材要求
鼓励通选课老师使用正式出版的教材,如无成熟教材,也可指定参考书目、使用自编教材或讲义。
二、申报程序
(一)“续开课”申请:老师登录教务处主页(网址:http://jwc.jnu.edu.cn)右上角的“新版教务系统登录入口”,点击进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后,页面会出现该老师近两年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列表,在对应课程后面点击“续开课申请”,请老师按申请页面要求填好所有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二)“新开课”申请:老师登录教务处主页(网址:http://jwc.jnu.edu.cn)右上角的“新版教务系统登录入口”,进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后,点击“新开课申请”,按申请页面要求填好所有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三)各学院申报名师讲座请参照《关于本学期开设1学分名师讲座的通知》(暨教通〔200785号)文执行。申报程序按照续开课或新开课申报办法在网上进行,将所申请讲座的具体标题、内容及讲座时间写入课程简介,六位讲座教授姓名按讲座顺序分别填入“课程负责人”和“团队其他老师”一栏。
(四)打印申请表:点开“打印申请表”,点击页面的右上角“选择格式”,请选择“AcrobatPDF)文件”,再点击“导出”按钮,打印导出的PDF文件,交教学(科研)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交单位教科办。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保证打印材料与网上申请内容一致。
(五)单位教科办收集老师所交申请表,在教务管理系统的“课程中心”菜单中“通识教育选修课查询”中核对老师申报的每一门课程,然后打印汇总表,连同老师所交申请表、新开课老师的课程简介、大纲以及教材一同交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备案。
三、其它要求:
通选课申请截止时间为20111128日。
联系人:吴伟红(85226356)地址:本部行政楼216
                彭桂平(8505355) 地址: 珠海校区行政办公楼143
                                                           
                                                                                                                   暨南大学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部分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参考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