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学院初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第十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6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50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暨教〔2007〕70号文)要求,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二、立项时间自名单公布之日算起,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研究时间不超过两年。请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尽快启动研究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三、请各相关单位支持本单位项目研究工作,并加强对项目研究的监督、检查工作。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