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被评估教师名单并开展课堂教学质量专家、领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2-03-13浏览次数:67

各学院(部):
为保障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本学期将继续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请各学院(部)按要求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一、被评估教师名单及报送要求:
(一)本学期(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有教学任务须被评估的教师:
1.两年内需要晋升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的教师。
2.在我校担任教学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不含教授)。
3.申请英语授课(包括全英和双语授课)的教师。
4.承担新设课程教学的教师。
(二)设置及报送名单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登陆教务处主页-“协作办公区”,进入被评估教师名单提交系统,填报相应的项目。各教学单位的专家组和领导组成员如有变动,请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教学质量评估”,点击“听课专家/领导名单维护”,对本学期专家、领导名单进行相应更改。并将更改后的名单发送至ojwzlk@jnu.edu.cn。
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完成名单报送工作。
二、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专家领导听课要求:
各单位组织专家、领导自3月22日起到各本科课堂听课、评估。
(一)专家听课
1.专家组组长依照被评估教师名单对本组成员进行听课量分配,学期末将所有填写好的听课评估表原件收齐,于2012年6月22日前交学院教科办。
2.每位被评估教师至少须有两位专家的评估成绩。
3.每位专家至少须对被评教师的同一课程听课两次后,才能给出评估成绩。
4.对于非英语类课程使用英语授课的教师,专家听课后,务必在听课评估表中标明该教师实际是全英还是双语授课等。
(二)领导听课
1.领导组负责人依照被评估教师名单对本组成员进行听课量分配,在学期末将所有填写好的听课评估表原件收齐,于2012年6月22日前交学院教科办。
2.每位领导一学期听课量不应少于6学时。
(三)听课组织工作
1.各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应向专家组和领导组提供本单位被评估教师名单及相应课表。
2.各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教学办公室)收齐专家、领导听课表原件后,应填写各学院课堂评估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于2012年6月29日前交教学质量科。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如需更改已提交的名单,请发送电子邮件至教学质量科备案,并在系统里进行相应设置。
(二)专家、领导听课表可到教学质量科领取。
(三)教学质量科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223室;联系电话:85228320;电子邮箱:ojwzlk@jnu.edu.cn;联系人:杨萱。
(四)本通知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在本通知页面点击下载。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