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人文学院学生辅导员岗位职责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2-04-18浏览次数:146

 

        学生辅导员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直接领导,同时接受学院、校区、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的领导和工作指导。学生辅导员的工作对象为人文学院全体学生,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学院领导开展各项学生工作,全面执行学校关于学生工作的规定,协助班主任或导师开展学生工作。
(一)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伦理观,确立维护祖国统一、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对内招学生着重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刑事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对外招学生着重进行热爱祖(籍)国、热爱学校教育,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树立远大的理想,弘扬国际主义精神。
(二)组织实施思想道德教育。开展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教育、中华民族史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活动,弘扬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三)积极开展引导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的教育,以“全人”为培养目标,为学生在多元文化环境中提供成功的学习与全面发展的机会;设定并传达对学生学习的高度期望,促使学生积极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积极为学生提供整合所学、并将知识传化为能力的机会。
(四)关心、爱护和帮助学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为学生提供思想上、心理上、学习上、生活上、职业上的指引。广泛与学生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情况;鼓励学生通过自身的学习解决成长过程中面临的具体问题,帮助学生处理和解决实际困难,注重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引导特殊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自我形象,优化个性,完善人格,增强适应环境的能力。
(五)经常深入教室、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做好新学期返校学生的思想状况调查工作,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学院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做到迅速处理并及时上报。
(六)积极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心理辅导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其自我认识、自我调节和承受挫折的能力,深入了解本学院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困惑,认真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七)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为学生学习提供指导,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塑造学生有效学习能力。指导并组织学院学生开展优良学风创建活动,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以学生的发展和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为目标,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和学习竞赛,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课外科技活动。
(八)增强学生的学业荣誉感,促进学生的学习进步,在及时、准确的基础上做好全院学生的综合测评及各项评优推荐工作,力求公开、公平、公正。
(九)认真做好学院学生的违纪处理和教育工作。在纪律上严格要求学生,及时指正学生的不良行为,预防为主,教育为先,引导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十)落实对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工作,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对受助学生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工作。
(十一)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创业观念;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教育工作。
(十二)指导学院各级学生组织的建设及其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体育各类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积极发挥他们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学生方面的优势。
(十三)组织、协调导师、班主任共同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指导班主任抓好学生班级的组织建设,积极开展班集体争先创优活动,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十四)积极承担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课程的教学工作,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
(十五)建立并完善本学院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工作计划,按时进行工作总结,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与交流,工作方式的创新与发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十六)按时参加学校召开的辅导员工作会议,认真及时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并将学校的要求与工作安排传达给班主任,传达到每一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