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2-04-18浏览次数:304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 思想品德好。
全班同学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具有民族自尊心与自豪感,维护祖国尊严和荣誉,遵守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年内,全班同学思想品德考核成绩合格;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2 学习好。
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稳定,刻苦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努力完善自己知识结构,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遵守课堂和考场纪律,无考试作弊现象,全班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3 遵纪守法好。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举止文明,组织纪律性好,是非观念强,敢于检举揭发坏人坏事,自觉维护校园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注意防火、防盗,学年内全班学生没有违纪行为和安全事故发生。
4 文体卫生好。
全班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环境意识好,注意校园与宿舍内外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学年内,在宿舍卫生检查评比中,全班有80%及以上的宿舍被评为校文明宿舍,没有不合格的宿舍。
5 劳动及社会实践好。
全班同学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园绿化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能结合专业特色,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竞赛活动、社会调查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巩固专业知识,服务社会,锻炼自己,了解国情民情,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提高素质。
6 班干部作风好。
班委会成员团结一致,相互协作,能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制订学年工作计划,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带领全班同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出色完成校、院、系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班干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在广大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7 学生党、团员发挥作用好。
学生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方向明确,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在德智体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团支部积极配合上级团委、班委开展争创十佳团支部先进班集体主题团日活动,过好团组织生活,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团组织的先进性和团员的表率作用突出,学年内,班团支部应评为学校先进团支部。
8 班主任工作好。
     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关心、爱护学生,能经常深入学生中去了解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教育、管理、引导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师德,在学生有感召力,工作成绩显著。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时间及奖励形式
1、各班班主任、班委会提出申请,系、院领导对本单位所属的学生班级进行研究讨论,确定创建先进班集体对象,结合评选条件确定创建先进班计划、目标和措施,并将这些材料由系、院签署意见后提前一年(即上一学年九月三十日前)报学生处立项、备案,否则,不予评选。
2、班主任、学生党、团支部和班委会在认真总结一学年本班工作的基础上,写出先进事迹报告,填写《暨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审表》,附上学生学年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经学院民主评议,按全院学生班级总数的10%择优推荐送学生处报学校审批。
3、评选时间于每年九、十月份进行。
 4、先进班集体由学校颁发荣誉奖牌和奖金。一次被评为先进班集体颁发奖金500元,连续二次被评为先进班集体颁发奖金800元,连续三次被评为先进班集体颁发奖金1000元。
 
 三、附则
 1、本细则自199891起执行,暨学字[1994]47号文同时失效。
 2、本细则由学生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