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暨南大学“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三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2-06-21浏览次数:41

各教学单位、教师: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启动“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建设的通知》(暨教【201146号)要求,全校本科课程均将按计划分类、分批纳入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本科课程中心”)建设。根据进度安排,从即日起启动“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数量、范围和周期

(一)数量

“本科课程中心”三期拟启动350门左右课程的建设。

(二)范围

1.新开设的本科课程,须按“本科课程中心”的建设要求进行申报;

2.其他试点课程,鼓励教师将所授课程纳入“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具体分配方案见“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课程数量分配方案(附件1)。

(三)周期

“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周期从即日起至1015日结束。

二、内容及要求

(一)纳入“本科课程中心”课程的教学团队须由2名(含)以上教师组成;

(二)新开设的本科课程、其他试点课程须至少达到“本科课程中心”对课程建设内容的“基本要求”。且在此基础上,应力争达到“高级要求”。

(三)“基本要求”和“高级要求”详见《暨南大学关于启动“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建设的通知》(暨教【201146号,附件2

三、建设方法

(一)新开设的课程

从即日起,新开设的课程申请工作均须通过“本科课程中心”在网上完成,不再另行发文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1.新增专业的所有课程,应在学校统一组织制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前一并完成开课申请。

2.除新增专业以外的其他新开设课程,均须在正式开课前一学期第14周前完成开课申请。

3.申请程序:课程负责人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选择页面左边“课程中心”下方的 “开课申请”栏目进入下一页面,根据系统设定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打印申请表格,并按要求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将同时在网络教学平台中开设该门课程网站,以供教学团队建设教学资源。

4.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新开设课程申请、导致无法开课并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其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二)其他试点课程

1.学院(部)根据附件1要求,填写《“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课程详细信息列表》(附件3),于76日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16室),并同时组织课程负责人按以下要求履行申报程序。

2.申报程序:课程负责人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选择页面左边“课程中心”下方的 “我的课程”栏目,在课程列表中选择相应的课程点击申报按钮即可。

3.教务处根据《“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课程详细信息列表》(附件3)对课程负责人的申请予以审核确认后,课程负责人开始课程建设工作。

四、咨询与联系

(一)课程信息录入技术问题:何凯佳;电话:85220032;地址:行政办公楼210室。

(二)新开课程申请问题:吴伟红;电话:85226356;地址:行政办公楼216室。

(三)网络教学平台使用问题:陈毓超、谢舒潇;电话:8522033785220062;地址:曾宪梓科学馆613室、604室。

(四)其他问题:颜海波、谷世乾;电话:8522003385225282;地址:行政办公楼218220室。

附件:

1.“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课程数量分配方案

2. 暨南大学关于启动“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建设的通知

3.“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课程详细信息列表


                           教 务 处
                        二00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