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师: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启动“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建设的通知》(暨教【2011】46号)要求,全校本科课程均将按计划分类、分批纳入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本科课程中心”)建设。根据进度安排,从即日起启动“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数量、范围和周期
(一)数量
“本科课程中心”三期拟启动350门左右课程的建设。
(二)范围
1.新开设的本科课程,须按“本科课程中心”的建设要求进行申报;
2.其他试点课程,鼓励教师将所授课程纳入“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具体分配方案见“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课程数量分配方案(附件1)。
(三)周期
“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周期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结束。
二、内容及要求
(一)纳入“本科课程中心”课程的教学团队须由2名(含)以上教师组成;
(二)新开设的本科课程、其他试点课程须至少达到“本科课程中心”对课程建设内容的“基本要求”。且在此基础上,应力争达到“高级要求”。
(三)“基本要求”和“高级要求”详见《暨南大学关于启动“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建设的通知》(暨教【2011】46号,附件2)。
三、建设方法
(一)新开设的课程
从即日起,新开设的课程申请工作均须通过“本科课程中心”在网上完成,不再另行发文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1.新增专业的所有课程,应在学校统一组织制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前一并完成开课申请。
2.除新增专业以外的其他新开设课程,均须在正式开课前一学期第14周前完成开课申请。
3.申请程序:课程负责人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选择页面左边“课程中心”下方的 “开课申请”栏目进入下一页面,根据系统设定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打印申请表格,并按要求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组织审核。审核通过后,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将同时在网络教学平台中开设该门课程网站,以供教学团队建设教学资源。
4.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新开设课程申请、导致无法开课并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其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二)其他试点课程
1.学院(部)根据附件1要求,填写《“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课程详细信息列表》(附件3),于
2.申报程序:课程负责人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选择页面左边“课程中心”下方的 “我的课程”栏目,在课程列表中选择相应的课程点击申报按钮即可。
3.教务处根据《“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课程详细信息列表》(附件3)对课程负责人的申请予以审核确认后,课程负责人开始课程建设工作。
四、咨询与联系
(一)课程信息录入技术问题:何凯佳;电话:85220032;地址:行政办公楼210室。
(二)新开课程申请问题:吴伟红;电话:85226356;地址:行政办公楼216室。
(三)网络教学平台使用问题:陈毓超、谢舒潇;电话:85220337、85220062;地址:曾宪梓科学馆613室、604室。
(四)其他问题:颜海波、谷世乾;电话:85220033、85225282;地址:行政办公楼218、220室。
附件:
1.“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课程数量分配方案
2. 暨南大学关于启动“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建设的通知
3.“本科课程中心”三期建设课程详细信息列表
教 务 处
二00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