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2-10-31浏览次数:3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34号)(见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理范围

我校经教育部正式备案或批准的81个现设本科专业(含未招生专业),未经教育部正式备案或批准的本科专业不在本次整理之列。(注:只整理专业,专业方向不在此次整理范围之内

    二、整理要求

1.整理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科学规范、继承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简称“对照表”)进行整理。

2. 学校已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下载《暨南大学新旧专业对照整理表》(附件3)(简称“整理表”),供参考,请各学院对照整理表,对本学院所设专业进行整理。

3.对照表及整理表中注明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原则上由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授予其中一种;整理表中原专业拆分为几个新专业的(如:电气信息学院,原自动化专业,新目录拆分为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自动化两个专业),原则上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确定一个或几个对应新专业。凡涉及到学位授予门类的选择、拆分后对应新专业的选择以及修业年限更改时,必须在《学院新旧专业对照整理表》备注中注明原因,以便在上报教育部时给予说明。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专业整理工作,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对照表及整理表,对本学院所设专业进行整理,并于116将《学院新旧专业对照整理表》(见附件4)交至校区教学办教学研究管理室(行政楼143室),电子版发送至study @jnu.edu.cn

2. 此次专业整理过程中,如有个别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照对照表进行整理的专业,由学院提出意见,报学校研究确定专业整理方案。

3. 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自2013年起按新目录执行,在校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仍按原专业执行。

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点击下载

3. 暨南大学新旧专业对照整理表点击下载

4. 学院新旧专业对照整理表点击下载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