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师:
根据《暨南大学关于启动“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建设的通知》(暨教〔2012〕46号)要求,全校本科课程均将按计划分类、分批纳入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本科课程中心”)建设。为了稳步推进本科课程中心建设,学校将公布“本科课程中心”平台,并启动“四期”建设工作。
一、“本科课程中心”平台的公布及使用
在第一、二、三期“本科课程中心”建设工作基础上,学校将于11月26日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本科课程中心”平台。即日起,请各课程负责人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登陆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修改、完善课程的基本信息(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材选用、教学日历、教师团队等)。
第二,审核课程概述(视频),并确认是否同意对外公布。
学校将于11月27日起组织专家对纳入“本科课程中心”的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予以公布并作为奖励的依据。
二、“本科课程中心”四期建设工作安排
按计划,从即日起学校启动“本科课程中心”四期建设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课程建设数量、周期
1.数量
“本科课程中心”四期拟建设350门左右的课程。具体分配方案见“本科课程中心”四期建设课程数量分配方案(附件1)。
2.周期
“本科课程中心”四期建设周期从即日起至2013年3月1日结束。
(二)内容及要求
1.纳入“本科课程中心”课程的教学团队须由2名(含)以上教师组成,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2.在建设周期内,课程须至少达到“本科课程中心”对课程建设内容的“基本要求”。且在此基础上,应力争达到“高级要求”。
3.“基本要求”和“高级要求”详见《暨南大学关于启动“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建设的通知》(暨教〔2012〕46号,附件2)。
(三)建设方法
1.学院(部)根据附件1要求,填写《“本科课程中心”四期建设课程详细信息列表》(附件3),于12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16室),并同时组织课程负责人按以下要求履行申报程序。
2.申报程序:课程负责人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选择页面左边“课程中心”下方的 “我的课程”栏目,在课程列表中选择相应的课程点击申报按钮即可。
3.教务处根据《“本科课程中心”四期建设课程详细信息列表》(附件3)对课程负责人的申请予以审核确认后,课程负责人开始课程建设工作。
三、咨询与联系
(一)课程信息录入技术问题:何凯佳;电话:85220032;地址:行政办公楼210室。
(二)课程申报程序问题:吴伟红;电话:85226356;地址:行政办公楼216室。
(三)网络教学平台使用问题:陈毓超、谢舒潇;电话:85220337、85220062;地址:曾宪梓科学馆613室、604室。
(四)其他问题:谷世乾、颜海波;电话: 85225282、85220033;地址:行政办公楼220、218室。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