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2年暨南大学珠海校区“赛莱拉”本科教学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3-01-04浏览次数:16

 校区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本科教学工程”建设目标,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推进“三个一”行动,即“参与一个核心团队,上好一门课程,培养一批优秀学生”,鼓励全体教师积极投身本科教学工作,特设立“‘赛莱拉’本科教学突出贡献奖”,对在本科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取得一定成绩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给予奖励。此次奖励计算的时间范围为201211日至20121231

一、奖励对象

珠海校区在岗的正式教职工,无教学(管理)事故记录或受到其他处分,个人年度考核成绩在称职以上(含称职),符合以下奖励范围者,均可申请奖励。

二、奖励范围

1、以第一申请人、负责人或完成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的“本科教学工程”相关项目立项或荣誉。主要包括如下类别: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精品开放课程、专业主干课程群、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教学团队、规划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奖、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类竞赛奖励;

3、获得暨南大学“十佳”授课教师荣誉称号;

4、获得暨南大学“优秀教学管理集体奖”、“优秀教学管理个人奖”。

 

三、奖励办法

根据《暨南大学珠海校区“赛莱拉”本科教学突出贡献奖奖励办法(试行)》(待定)发放奖金。以团队名义申请或获得者立项项目或所获荣誉,奖金发放至第一负责人,由第一负责人根据贡献大小自行分配。同一项目或荣誉获多级立项或授予的,只计最高级立项或荣誉。多次获得同类项目立项或被授予同类荣誉的,只计一次最高级奖励。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者按要求填写《暨南大学珠海校区“赛莱拉”本科教学突出贡献奖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交验,复印件1份),于19日(周三)前交至所在单位教务秘书处。

2、各单位组织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对证明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并由核对人签名)。

3、上述材料经审核盖章后,于110日(周四)前报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复审。 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地点:行政楼143室。

 

附件:暨南大学珠海校区“赛莱拉”本科教学突出贡献奖申请表

 

 

 

 

教 学 办

    二O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