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设置情况,尽可能提出既适应国家和广东经济发展需要,又有利于规范专业设置、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月11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18室)。珠海校区请交校区教学办(行政楼143室)。
联系人:孙建莉; 电话:85220033; Email:ojwjyk@jnu.edu.cn。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征求《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教务处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