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珠教〔2013〕3号
校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年工作安排,结合期初本科教学检查,学校决定于3月4日(周一)至4月11日(周四)开展“课堂纪律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开学一至六周,即3月4日至4月11日。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学生到课、课堂文明及秩序情况。
(二)教师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
三、检查的组织和方式
(一)组织。
1.请各学院(部)在开学前,组建5~7人(具体人数可视各单位情况而增减)的“课堂纪律月检查小组”(以下简称“检查小组”)。小组应由主管教学、学生工作的院(部)领导、教学部门负责人、辅导员以及班主任组成,设组长一人。请各学院(部)于3月1日(周五)下午4时前将检查小组名单发送至校区教学办邮箱。 (注:名单需分开写明学风检查人员和教风检查人员)
2.检查小组负责学风检查的成员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注册、到课及听课情况。负责教风检查的成员组织检查本单位教师课堂授课情况。
(二)检查方式。
1.校区领导、校区本科教学督导组将随机抽查全校区的本科生课堂。
2.负责教风检查的各学院(部)领导检查本单位教师课堂授课情况。
3.负责学风检查的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于检查期间,深入到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注册情况,每天协助教学部门检查本单位学生到课、课堂文明及秩序情况,督促学生遵纪、学习,要求班干部每日上报本班出勤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请每位校区领导、校区本科教学督导组人员在此期间检查不少于2门课的教学内容,并填写相应的听课表。
(二)请各学院(部)教学部门统一安排本单位领导听课工作(注:教务秘书提供课程表时需包含“授课对象”一列以便领导填写听课表时参考),检查范围要基本覆盖当期本单位教师所开课程(含本单位教师给其他教学单位开设的课程)的1/2;各级领导在检查过程中,除了评估课堂授课质量外,还要认真了解授课教师本学期授课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教案的编写情况、教材选用情况和学生教材到位情况,并填写相应的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
(三)请各学院(部)在开学一周内,制定“课堂纪律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于3月8日(周五)上午12:00前提交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至校区教学办。同时,各学院(部)要分别召开“课堂纪律月”活动教师动员会和由班干部、党团骨干参加的学生动员会,传达布置“课堂纪律月”的相关工作。
五、检查结果反馈及处理
(一)请校区领导、校区本科教学督导组人员于4月15日(周一)前将填写好的听课表交校区教学办。
(二)请各学院(部)领导于4月15日(周一)前将填写好的听课表交学院教务秘书,各教学秘书于4月18日(周四)下午5时前将领导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2)、期初本科教学工作检查情况总结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连同听课表原件,交至校区教学办。
(三)“课堂纪律月”检查期间发现的任何违纪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学校将对“课堂纪律月”活动的组织工作进行总结。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检查期间,各类听课表由校区教学办直接提供纸版,各单位请自行前往领取。
(二)校区教学办教学质量管理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办公地点:行政楼143室,邮箱:study @jnu.edu.cn。
(三)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珠海校区首页“校区通知”栏浏览、下载。
附件: 点击下载
1.暨南大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纪律月”院(系)领导听课记录表
2.暨南大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纪律月”院(系)领导听课情况汇总表
3.暨南大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本科教学工作检查情况总结表
校区教学办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