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期工作安排,本学期将继续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一、被评估教师名单及报送要求:
(一)本学期(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有教学任务须被评估的教师:
1.两年内需要晋升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的教师。
2.在我校担任教学工作不满三年的教师(不含教授)。(注:包括外教与外聘教师)
3.申请英语授课(包括全英和双语授课)的教师。(注:全英和双语授课每学期都须被评估)
4.承担新设课程教学的教师。(注:“新设课程”即相对该教师而言是首次上的课程)
(二)设置及报送名单要求
请各学院登陆教务处主页 “协作办公区”,进入被评估教师名单提交系统,填报相应的项目即可。各学院的专家组和领导组成员如有变动,请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教学质量评估”,点击“听课专家/领导名单设置”,对本学期专家、领导名单进行相应更改,并将更改后的名单发送至ojwzlk@jnu.edu.cn。无更改不用发。
请各学院于3月20日(周三)下午6:00前完成名单录入与报送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专家、领导听课要求:
各学院组织专家、领导自3月21日(周四)起到各本科课堂听课、评估。
(一)专家听课
1.专家组组长依照被评估教师名单对本组成员进行听课量分配,学期末将所有填写好的听课评估表原件收齐,于2013年6月28日(周五)前交学院教务秘书。
2.每位被评估教师至少须有两位专家参与评估。
3.每位专家至少须对被评教师的同一课程听课两次,每听一次课填一张听课评估表。
4.对于非英语类课程使用英语授课的教师,专家听课后,务必在听课评估表中标明该教师实际是全英还是双语授课等。
(二)领导听课
1.领导组负责人(各学院教学副院长作为负责人)依照被评估教师名单对本组成员进行听课量分配,在学期末将所有填写好的听课评估表原件收齐,于2013年6月28日(周五)前交学院教务秘书。
2.每位领导一学期听课量不应少于6学时。
(三)听课组织工作
1.各学院教务秘书向专家组和领导组提供本单位被评估教师名单及相应课表。
2.各单位教务秘书收齐专家、领导听课评估表原件后,填写《各学院课堂评估听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13年7月4日(周四)前将听课评估表原件、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交校区教学办。
三、其他事项
(一)空白专家、领导听课评估表请各教务秘书于3月18日(周一)当天到校区教学办领取,联系人:黄玲,地点:行政楼143室,电话:8505355。
(二)本通知请在珠海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网站首页浏览、下载。
教 学 办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