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通过挖掘、发现毕业生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同学们身边的学习榜样,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做好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工作,学校团委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毕业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立场坚定,团员意识强,政治素质好;
2.学习团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各项团组织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热爱集体,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到表率和骨干作用;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敢于奉献,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活动;
4.思想品德考核为优,文科类专业本科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5以上,理工科、医药学类专业本科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综合测评成绩90分以上。
(二)优秀团干部
1.满足优秀共青团员标准前三项;
2.在各级团组织担任团干部职务满一年以上;
3.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团组织的活动,勤奋工作,锐意创新,作风扎实,积极主动,出色履行工作职责,并在团工作岗位上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思想品德考核为优,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达2.8以上,综合测评成绩90分以上。
二、评选办法
(一)毕业班各团支部可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一名,目前仍在校、院、系担任团干部的毕业班同学应给予优先考虑。
(二)各级团组织评选产生的毕业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必须经院系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团委审批,并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8日前统一报送学校团委。逾期报送将取消评审资格。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程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各级团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认真听取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上报的人选要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
(三)各级团组织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把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检验共青团创先争优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联系人:孟祥磊,联系电话:85221642。
附件:
1.暨南大学毕业班优秀团员申请表
2.暨南大学毕业班优秀团干部申请表
共青团暨南大学委员会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