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暨南大学第十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3-05-15浏览次数: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为强化实践育人环节,促进实践教学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启动暨南大学第十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要求

 1.在编教师及管理人员等均可申报,原则上主要面向“本科教学核心团队”成员。

 2.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

3.尚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此次申报。

   (二)改革内容

    针对本科实践教育模式和实践教学各环节开展的改革与实践。如:

1.实践教育模式创新;

2.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与实践;

 3.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改革研究与实践;

 4.实践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改革;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6.各类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与实践;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与管理等。

   (三)研究时限:一般为一年,自立项公布之日算起。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实践教学专项)》(见附件1),于64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送所在学院(部)初审。

   (二)学院(部)审核后66前将《暨南大学第十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交至行政办公楼218室,电子版发送至sun312569666@163.com。(珠海校区请交校区教学办,地点:行政楼143室,邮箱:study@jnu.edu.cn)。未列入各单位汇总表的申报材料或逾期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在认真做好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本期教改项目取得预期成果。

   (二)咨询与联系

教务处联系人:唐庆峰、孙建莉;电话:8522003485220033。珠海校区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

 

 

    

    附件:

    1.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申报书

    2.暨南大学第十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13年5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