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双学位(辅修)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暨教[2010]39号)文件规定,学校自即日起接受2013年双学位(辅修)开班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要求
(一)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开设须符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需要,经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并获得学校批准。
(二)申请开设双学位(辅修)的本科专业须有三届(含三届)以上主修该专业的毕业生。
(三)申请单位须具备必要的开办经费、图书资料等基本办学条件。
二、提交材料
(一)凡拟在2013年开班的专业均须提交《暨南大学2013年本科双学位(辅修)专业开班申请表》(见附件)。
(二)2012年已开班的专业,无需提交人才培养方案。2013年首次申请开班的专业,应根据专业设置要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按系统导出格式提交),经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批后,交教务处提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
(三)请将以上材料于6月7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18室)。
联系人:孙建莉; 联系电话:85220033。
附件:暨南大学2013年本科双学位(辅修)专业开班申请表
教务处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