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调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3-06-28浏览次数:20

 校区各教学单位、全体教师:

 

    按教务处有关通知规定:“考试结束后四天内,任课教师应及时、准确地将考试成绩录入学校网上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并填写试卷分析。试卷分析要具体、有针对性,避免泛泛而谈。”,“ 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系统开放时间为:78日至726日。”

因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牵涉两项关系学生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分别是2013届第二批毕业和2010级推免生成绩排名,故现对成绩录入事项再予强调并在上述规定基础上作如下要求:
    1
2009级及以前年级的学生成绩请尽量于考试完毕第二天中午1200先行录入系统并提交,确保不耽误第二批毕业审核;
    2
2010级学生的成绩请于720前录入并提交,如成绩过多,全部按时录入有困难,请向学院教务秘书索取推免报名名单,先行录入参加推免同学的成绩。
    
特此通知

教学办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