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珠海校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暨教〔2007〕70号文),学校组织开展了第十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申报工作。经学院初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立项项目31项(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项目团队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如期、高质量完成教学改革任务。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应支持本单位项目改革工作,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
暨 南 大 学
2013年9月6日
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珠海校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暨教〔2007〕70号文),学校组织开展了第十五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申报工作。经学院初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立项项目31项(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项目团队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如期、高质量完成教学改革任务。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应支持本单位项目改革工作,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
暨 南 大 学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