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3-09-11浏览次数:15

  校区各学院:

为做好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修习工作及上学期总结工作,根据《关于组织本科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修习的通知》(暨教〔20071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开设有本科实验课程的学院,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验室师资、设备等条件,做好申报动员和项目审核工作,并填写《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附件2)、《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13913日(周五)之前报送至校区教学办备案。项目一经获批后将及时公布给学生修习。

申报项目要求如下:

(一)开放实验项目不能与课程大纲所规定的实验项目相重复。

(二)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不能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关科技学术竞赛等已获资助项目的申报重复。

(三)每个开放实验项目必须配有中级职称以上(包括中级)的指导老师。

(四)各实验项目人数的限制要求由开设学院研究决定,项目研究时间一般应控制在一学期内。

(五)完成实验项目所需学时数与学分的对应关系为:36学时对应1学分。每个项目的学分数须为整数,且不超过2学分。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学院要加强指导和管理,保证修习质量,该批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修习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学院要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成绩考核、结项及总结等工作。

三、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的课时,可折算成教学工作量(文经管类计20/项,理工医类计30/项)。学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修习并经学院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登记学分的原则参照《暨南大学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学分登记原则》(暨教通【200787号,附件4)执行。

四、请各学院在918日(周三)前将上学期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的拟登记学分情况(附件5(注:不含2009级学生)、结项情况(附件6)、工作总结等报送至校区教学办实践教学管理室,学生的实验报告或成果由学院存档。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一份请交至校区教学办实践教学管理室(行政楼143室),联系人:黄玲,联系电话:8505355Email:study@jnu.edu.cn)。

附件:开放实验项目申报下载

1.《关于组织本科生参加开放实验项目修习的通知》(暨教〔20071

2.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

3.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汇总表

4.暨南大学本科生开放实验项目学分登记原则

5. 申请创新学分汇总表

6. 结项情况汇总表

 

 

                                            教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