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教职工:
接税局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行业、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高等院校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强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进一步规范扣缴行为,主管地税部门将对辖区内的高校重点核查和稽查。核查时间: 2013年11月至12月31日为地税机关重点核查阶段,在此阶段需要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认真配合填写“个人所得税核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long8@qq.com,此表请在11月27号前交到学院,财务办将于11月底交到主管税务机关。12月税局将会抽查核实教职工填写的“个人所得税核查表”(填写时间为2012年11月-2013年8月),如果个人自查查出少交了税,只需补交税款就行;但是被税局查出没有如实填写,除了要求个人补齐税款外,还会对个人及单位进行严厉的罚款。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工资情况查询链接:http://zh1.jnu.edu.cn/gz
附件:个人所得税核查表(更新)
珠海校区财务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