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在2013下半年度珠海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助残志愿者评选中,我校学生获得佳绩,共有4人获得“金牌助残志愿者”称号。
据悉,自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在校区、教学办、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人文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在原有的课程实践模式基础上继续拓展,鼓励学生在课堂内研讨学习、课堂外读国学经典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通过学生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进行德育实践,以实现知行统一,提高学生的德育素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共有368人次自愿选择参加了珠海市前山街道办事处社会福利中心的敬老志愿服务;292人次自愿选择参加了珠海市慈安护老中心的敬老志愿服务;522人次自愿选择参加了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的爱幼助残志愿服务;个别学生自愿选择到珠海和广州的社区以及加入香洲区义工联从事志愿服务,均受到上述单位的好评。在探索的基础上,为使学生的校外实践更加规范和持续进行,2013年11月,校区与珠海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正式签约教学实习基地。该基地的建立,丰富了我校“两课”课外教育资源,为大学生提供了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实践平台,有利于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共有18人自愿选择参加了珠海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爱幼助残志愿服务,服务时间累计达207.5小时。学生参与服务连续性高而且态度认真,受到社工老师和小朋友的欢迎。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也把学生的平时表现做了客观记录,并及时反馈校区和任课教师。
由于参与学生的良好表现,在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的助残志愿者评选中,我校4名学生获得“金牌助残志愿者”(共有6人获奖),11名学生获得“优秀助残志愿者”称号(共有20人获奖),获奖比例在参与的各单位中是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