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4-11-04浏览次数:22

暨教通201453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安排,从即日开始启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以下简称“通选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一)课程要求

1. 按照我校“学会生存、学会生活、学会发展”的通识教育理念,通选课的开设应尽量满足以下要求:

⑴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开设。

⑵加强人文素质、科学素质以及创新能力的提升。

⑶强调思维训练和方法论学习。

⑷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⑸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了解最新的研究成果、发展趋势和新信息。

2.学校将通选课分为两部分进行建设:一部分是核心课程的建设,另一部分是普通课程的建设。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由学校统一规划、设置,请各相关学院动员资深教授组织团队共同建设及授课;普通课程按以往规定由各教学(科研)单位老师自行申报。

3. 通选课仍按续开课和新开课两部分进行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和优化。

(二)教师资格要求

1、核心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必须具有教授职称,普通课程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课程团队其他成员可不受此限制,鼓励聘请职业经验丰富、胜任本科教学的社会人士参与。

2、根据“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要求,所有课程的建设都须建立二人以上的课程团队,开课申请可以是其中一人。

(三)开课数量及人数要求

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以课程负责人身份限开1门通选课。如课程成熟且教学质量高,经专家组审核,可允许开设2门。同一门通选课可以由本课程团队中不同老师开出多个班,一位主讲老师的同一门通选课开课的班级数一般不能超过2个(含各个校区)。通选课开课人数不能少于30人。选课不足30人的课程不予开设。

(四)开课地点要求:

由于目前我校有5个校区,跨三个城市,因此,为满足不同校区学生的需求,鼓励教师在校本部以外校区开设通选课。

(五)教材要求

鼓励通选课老师使用正式出版的教材,如无成熟教材,也可指定参考书目、使用自编教材或讲义。

二、申报程序

(一)“续开课”申请:老师登录教务处主页(网址:http://jwc.jnu.edu.cn右上角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点击进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进行“续开课申请”,按申请页面要求填好所有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二) “新开课” 申请:老师登录教务处主页(网址:http://jwc.jnu.edu.cn右上角的“综合教务系统登录入口”,进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后,点击“新开课申请”,按申请页面要求填好所有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三)申报“名师讲座”请参照《关于本学期开设1学分名师讲座的通知》(暨教通〔200785号文)执行。申报程序按照续开课或新开课申报办法在网上进行,将所申请讲座的具体标题、内容及讲座时间写入课程简介,六位讲座教授姓名按讲座顺序分别填入“课程负责人”和“团队其他老师”一栏。为满足新生选课需求,请各学院尽量开出学科导论性课程。

(四)打印申请表:点开“打印申请表”, 点击页面的右上角 “选择格式”,请选择“AcrobatPDF)文件”,再点击“导出”按钮,打印导出的PDF文件,交教学(科研)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交教科办。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保证打印材料与网上申请内容一致。

(五)教科办在教务管理系统的“课程中心”菜单“通识教育选修课查询”中核对老师申报的每一门课程,打印汇总表,连同老师所交申请表、新开课老师的课程简介、大纲以及教材一同交至校区教学办(143办公室)。

(六)申报课程审核通过,且学生选课人数达到开课标准,任课老师不得随意申请停课。

三、其它要求:

通选课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121日。

联系人:吴伟红,电话:85226356,地址:行政办公楼215

珠海校区联系人:何冬红,电话:8505355,地址:珠海校区行政楼143室。

 

 

 

                                             教务处

                                        O一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