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2014〕59号
各本科教学单位,有关部、处:
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暨教〔2007〕70号文),学校组织开展了第十六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申报工作。经学院初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立项项目24项(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项目团队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如期、高质量完成教学改革任务。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应支持本单位项目改革工作,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
本次立项名单中不包括课程类的项目,凡是在第十六批教改项目(实践教学专项)申报中申请的课程类教改项目,将纳入到近期开展的第十六批教改项目(本科课程中心专项)申报范围、参与评审,无需重复申请。
暨南大学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