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及第一批部分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调整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5-03-11浏览次数:24

 暨教通〔2015〕11号

校内各单位:                              

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及第一批部分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调整名单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36),我校共24位专家被聘为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详见附件)。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建立,在充分发挥高等学校、企业和行业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作用,辅助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届教指委任期4年,从发文之日算起。

二、请各学院(部)对教指委的工作予以关心、支持,对本院教指委成员的工作适当计算工作量,对相关工作经费适当予以资助。

三、请各教指委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的通知》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当前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主要问题积极开展有关决策咨询、经验交流、专业标准研制、教学改革成果推广培训等工作。主任委员在发文后即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并于发文后1个月内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四、各教指委每半年(630日前)提交一次工作总结,年终(1230日前)提交全年工作总结。教育厅将对各教指委的工作进行检查,并适时组织交流,每年年末组织全省高校相关学科专业对各教指委工作进行网上测评,并向全省高校公布测评结果。

转发文件不随文下发,可在教务处主页通知栏浏览、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及第一批部分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调整名单的通知

2.暨南大学入选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人员名单      

                  

                                                  暨南大学
                                               201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