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15〕12号
各学院/部:
上学期,学校组织开展了对2013-2014学年本科教学的教风学风分级预警自查和巡视工作,巡视结果:无预警院/部2个,蓝色预警15个,黄色预警4个,橙色预警3个,红色预警0个。
根据《暨南大学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实施方案》(暨教〔2014〕69号,以下简称《方案》)规定,现将整改、本学期自查与巡视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部整改和新一轮自查工作
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上一轮的整改和新一轮自查结合进行。即日起,请各院/部的教风学风建设小组(由院领导任负责人),针对《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巡视报告(巡视内容:2013-2014学年本科教学情况)》(以下简称《巡视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组织整改,并自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的本科教学情况,于4月23日之前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自查结果。整改报告要针对《巡视报告》表中所列问题,逐条简明扼要地写清具体做法和实施效果。
二、学校专家组巡视、检查
按照《方案》规定,上一轮巡视结果为无色、蓝色、黄色预警的院/部,本学期不安排巡视。橙色预警的学院/部,在整改和新一轮自查后,学校专家组将于第九周进院巡视、检查整改效果。黄色、橙色预警的院/部还须接受校领导的专项约谈。
《方案》规定:“学校巡视预警等级高于教学单位自查预警两个等级时,最终预警等级在巡视预警等级基础上提高一级”。对于首轮巡视中发现学校预警等级高于学院自查预警两个等级的个别学院,本次预警暂不执行升级,从下一轮开始,将严格按照《方案》规定执行。
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85220745;地址:行政楼223室。(珠海校区联系人:黄玲,电话:0756-8505355,地址:珠海校区行政楼14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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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轮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 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自查报告
暨南大学教务处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