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自查和巡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5-10-27浏览次数:37

各学院/部:

为扎实推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根据《暨南大学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实施方案》(暨教〔201469号),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自查和巡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1. 学院/部自查:20151021-11月6

2. 学校巡视:2015 119-12月4

二、工作方式与内容

(一)学院/部自查

以学院/部为单位,由院系领导、教务人员等组成教风学风建设小组,按照《暨南大学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实施方案》,根据预警考评内容自查教风学风现状,确定本单位自查预警等级,提交自查报告(见附件)。自查内容为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情况。

(二)学校巡视

学校组成巡视组,考评首轮巡视结果为蓝、黄等级学院/部的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1. 巡视组构成

遴选教学经验丰富、敢于坚持原则且有较高声望的专家组成若干巡视组。

2. 工作方式

1)查阅教学单位自查报告;

2)调阅教务处有关被巡视单位的相关材料;

3)对教师教学规范、学生学习情况等进行检查;

4)随堂听课,评估课堂教学质量(本学期);

5)列席被巡视单位相关教学会议;

6)调阅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类相关文件、档案等资料;

7)巡视组认为有助于了解教风学风的其他形式。

3. 工作程序

1)学院/部自查工作完成后,巡视组对学院/部教风学风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形成巡视报告,确定预警等级;

2)根据预警等级指导被巡视单位落实整改。

 

三、提交材料

各学院/部务必重视本项工作,科学收集、分析教风学风信息,客观评定本单位教风学风预警等级。请各学院/部于115日前将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自查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交教务处,珠海校区请于11月5日前交教学办。

教务处联系人:史进程;电话:85220745,邮箱:ojwzlk@sina.com;地址:校本部行政办公楼223室。

珠海校区联系人“张冲;电话:8505212,邮箱:study@sina.com;地址:珠海校区行政办公楼145室。

 

附件:教风学风分级预警与处置自查报告


附件

 

珠海校区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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