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6-01-08浏览次数:48

 

学校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6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6.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2015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1、个人填写申请书流程

        1)点击进入申报网站:http://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进入后点击页面左侧“申请书下载”,下载申请书软件(注意区分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

        2)双击下载的文件安装到指定文件夹。申请书安装后,在安装目录下有 2016年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doc(或2016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doc)、base.dat、简要操作说明.doc共四个文件。请注意,电子申请书必须与其它文件放在同一目录下方可正常填写;

        3)双击该文件夹中的“2016年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doc”文档,打开Word的宏功能,按提示填写内容。如果申请书已经安装成功,下次启用时请直接打开Word文件进行填写,不需要重新安装,在同一目录下重新安装会覆盖您已经填写的申请书内容;

        4)完成“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保存文档,打印申报书并签字,将打印稿交社科处;如果您使用非默认安装模式安装的Word,可能在打印时会出现“隐含模块编译错误”的提示信息,遇此情况,请用典型安装模式重新安装Word,再进行打印即可;

5)网上上传申请书电子版(只上传该文件夹中的word申请书文件)。

         2、个人上传申请书文件流程(个人只能上传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专项任务项目申请书由学校科研处统一上传):

        1)点击左侧“登录系统”栏中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本系统采用E-Mail作为账号,红色星号为必填项。已注册的老师请按照去年的帐号与密码登录,如忘记密码,请与社科处联系) ,必须实名注册,并保证姓名与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负责人完全一致;

        2)注册成功后回到首页面登录;

        3)在项目申报页面中点击“上传申请书”按钮选择已填写好的申请书word文件,并点击“打开”(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电子文档与纸质申请书一致);

        4)上传成功后会显示申请书的状态提示和基本信息内容(初始状态为:“未审核”,随着学校社科处的审核操作,状态会相应变化,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申请书)。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6@sinoss.net

         五、申报时间安排

         1201616日启动项目申报程序。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www.sinoss.net)“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具体流程参见第四点);

         2、社科处登陆管理系统,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课题申请人请及时查看审核反馈意见;

  3、所有申请者必须在20163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于2015310日前上交审核通过的《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到社科处办公室(行政楼610房),逾期不予受理,请申请者务必按时按要求申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纸质申请书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4、博士后经学校出具同意申报并承诺进行管理的证明后,可以申报本年度教育部项目。

         5、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师和港澳台教师,由学校人事处出具该教师在编在岗的人事证明,发传真至教育部审核同意后可以申报本年度教育部项目。

         6、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同一申请者以不同题目、不同内容也不能同时两边申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可以同时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但在教育部一般项目批准立项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视为在研项目,将取消教育部项目立项资格。

          7、《申请评审书》A:申请者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不包括作为项目参与者参加的研究项目。

         8、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管理费填2000元。劳务费和咨询费视项目需要,一般不超过总经费的10%

         9、申请表中的“最终成果形式”一栏,教育部社科司采用“就高”原则,如填写“论文、专著”及“论文、研究报告”等多种最终成果形式,结题时将以“专著”或“研究报告”为主,请申请者认真填写(建议应用研究以“论文”作为最终成果形式)。

         10、我处将在收到申请书电子版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请申请人注意查看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落实后,请尽早再次提交。

         联系人:曹志鹏   电话:85220039  13760720027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617

 

附件:

 

1.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