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举办第七届本科课程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6-03-30浏览次数:37

 

各学院(部):
为适应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推动本科教学工程建设,强化教学质量意识,激励教师进一步提高本科课程教学水平,根据《暨南大学本科教学激励办法》(见暨教〔201326号文)相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暨南大学第七届本科课程教学竞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
组委会由教务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工会委员会、宣传部、学生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和总务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和秘书组。主任和副主任负责竞赛协调和仲裁工作,秘书组负责相关具体事务。教务处负责竞赛的总体策划、组织工作;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负责有关配套政策的落实;工会委员会负责主持等工作;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学生处负责学生工作人员安排等;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总务后勤管理处负责比赛课室的布置、教学设备的维护等,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任:张宏
副主任(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宏伟  王 兵  区向丽   麦尚文  张焕明  侯宏伟  黄沿忠
秘书组:杨    史进程
(二)评委会。
人文社科组、自然科学组评委各7人,从本科教学校长奖获得者、十佳授课教师、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级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中产生。
二、竞赛办法
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学院(部)预赛阶段(32959)。
1.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将活动情况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预赛的竞赛办法、评价指标可参考学校决赛阶段的办法及《暨南大学第七届本科课程教学竞赛决赛评分表》(附件1)。
(二)学校决赛阶段(5月中下旬)。
竞赛方式:决赛采取集中时间、地点讲课的形式,按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分组进行。
1.决赛的课程内容由选手自行决定。
2.决赛阶段的授课时间为20分钟,要求选手必须按一堂有起承转合的完整课进行准备。
3.评委及其他听众提问和参赛教师答问的时间为10分钟。
三、决赛参赛条件、名额分配及须提交的材料
(一)参赛条件。
1.暨南大学在编、高校教龄满2年的教师。
2.独立承担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任务,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良好,近两年内无教学事故记录且未受过其他处分,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级的在职教师。
3.参赛教师可不限于本学期授课的教师,但其参赛讲授内容应是本科课程教学内容。
4.非英语专业课程使用全英语或双语授课的课程不在本次参赛之列。
(二)名额分配。
各学院(部)根据预赛情况择优推荐教师参加学校决赛,推荐名额见附件4
(三)提交材料。
1.每位参加决赛的教师须提交个人生活照一张和一份不超过200字的个人简介(基本内容要包括个人简历和主要教学特色)的电子版,用于竞赛活动宣传。
2.学院(部)须提交附件23纸质版各一份并电子版。
3.预赛活动总结(附活动照片)。
以上材料由学院(部)教科部门于510日前统一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珠海校区请于5月5日(周四)前提交到校区教学办。
四、奖励
决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及优秀组织奖。
五、其他事项
(一)决赛时间、地点及日程另行通知。
(二)竞赛组委会秘书组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223室,联系人:杨萱、史进程,电话:85220745,电子邮箱:ojwzlk@sina.com
(三)珠海校区联系人:张冲,地点:行政楼154室,电话:8505335。
 
附件:1.暨南大学第七届本科课程教学竞赛决赛评分表
2.暨南大学第七届本科课程教学竞赛决赛推荐表
3.暨南大学第七届本科课程教学竞赛决赛学院(部)
推荐教师汇总表
4.南大学第七届本科课程教学竞赛决赛名额分配表
 
  暨南大学
                                                                           2016年3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