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16﹞2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学校进行了2016年度本科优异学生的选拔工作。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面试,学校组织答辩面试、公示和复核,最终拟定杨烁燏等69名学生作为2016年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具体见附件1)。
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所在学院(部)为优异生配备指导教师。导师确定后,优异生与导师共同拟定培养计划,填写“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计划表”,并于6月17日前将“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计划表”(具体见附件2)报送至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
珠海校区联系人:张冲,联系电话:8505355,地址:校区行政楼154室。
特此通知
珠海校区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O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