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6日,未成年人专门机构建设及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早期干预体系建设座谈会在珠海成功举行。本次座谈会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及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参会领导及嘉宾有珠海市委政法委赵彦庆副书记、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宋英辉教授、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张鸿巍教授与陈晖副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姚建龙教授、云南省关工委姜敏女士、深圳慈卫公益总干事周小燕女士以及来自云南省昆明市、广州市番禺区、珠海市等实务部门及社会组织的二十余名代表。
座谈中,专家学者及实务部门同仁围绕未成年人专门机构建设及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早期干预体系建设等话题,从不同纬度予以深入交流及探讨。赵彦庆副书记对珠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及救助工作的开展做了简要介绍并积极回应了当前未成年人保护的热点问题。在总结前期多省实证走访基础上,宋英辉教授指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处于碎片化、零散化的状态,“单打独斗”情况常见,积极推进司法机关专门机构的建设将有助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及运作。张鸿巍教授认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仍面临着法律体系不够健全、专门机构缺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业化不强等瓶颈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空转”现象,亟需通过顶层设计及基层试点双向探索以破局。在广州番禺区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报告后,姚建龙教授对该局试点工作的具体落实提出了一些建议。姜敏女士深入剖析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干预体系的框架结构并从工读学校建设、职能部门角色定位等角度研析了未成年人早期干预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