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6-07-13浏览次数:50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1、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822日(含当日)。由于省社科申报系统实行二级审核管理(即学校审核通过后才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审核),纸质材料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因此申请者必须在822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审核意见后(暂不需要理会“审核状态”)的申请书统一于82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提交社科处618室。如须提前提交纸质材料的,请查看社科处的假期值班时间表并与值班人员联系。822日后社科处停止网络审核,请申请者严格按以上时间进行申报。
    申报网址如下:http://app.gdpplgopss.gov.cn/xmsb/index.php
    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申报。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类别有: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岭南学术外译项目,前三项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项目申请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198192日之后出生)。
    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约110项,青年项目约50项,后期资助项目约15项,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约15项,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约5项;项目资助额度分为345万元三类。
        3、申报者必须注册帐号以后才能填写申请表(往年已注册的无需重新注册,用已有账号密码登陆)。所在工作单位的“单位代码”必须填写准确,否则科研部门无法审核,我校代码为10559。填写时按照提示一步步进行,每填写一页必须按页面下方的“保存并进入下一步”,才能保存本页内容。填写完毕后必须按“确认提交”,才算作正式提交。网络申请的详细操作,请查看规划办的说明(附后),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先查阅附件三的“疑难解答”,仍未解决请致电省规划办寻求技术帮助。
    4、申请者确认提交后请及时查看反馈意见(一般在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有反馈意见),按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反馈”在账号登陆后的首页,点击"管理项目"进入即可查看,图标为红色的小信封),请务必查看反馈意见,并按意见进行操作。按“打印”(页面显示的打印机图标)按钮可将项目书下载到电脑,进行存档和打印工作。如申请书下载后出现格式错乱现象,请自行调整后再打印。
    5、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国家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16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6、“项目负责人、主要参加者情况”一页当中的“预期成果”(表一),指项目的最终成果,不含阶段性成果,要与表五中的“最终成果”对应,并且结项时提交鉴定的成果要求与以上所填成果一致,如表一中同时填写了“第一预期成果”和“第二预期成果”,则表五中的“最终成果”必须填写两个,同时结项时候也要提交两项成果。因此请项目负责人慎重填写此项(如非必要,建议填一项成果即可)。
    7、项目评审费由学校统一支付,不收取项目负责人评审费。
   联系人:路东伟 85228973 13924177716
              85220790 15920854486
    特别提示:1、由于越临近申报截止时间,提交的人会越来越多,网络也越拥挤,电话咨询查询也越繁忙,因此请申请者及早规划,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凡是没按上述规定提交的,一概不受理;2、由于近年立项名额有所减少,建议适当考虑成员间互相整合,联合申报,或者选择跨学科、交叉学科进行申报,避免出现相近课题多点申报、重复申报,同一学科扎堆申报,相互竞争等现象。3822日前后提交申请者请及时查看反馈意见,如825上午前仍未收到任何意见,请致电社科处。4、若填写申报系统的时候,出现各类系统错误,建议换一个IE浏览器、改用另外的电脑或等网络再作尝试。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2016-06-29
粤社科规划办通[2016]17
全省各有关单位及其科研管理部门:
  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正确学术导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方针政策,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研究和回答我国特别是广东在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过程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开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新局面,为我省在“十三五”时期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应用对策研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及推进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推进结构调整、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增强区域协调、增创发展新优势等省委省政府工作的主题和主线,加强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
  三、重视基础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致力于推动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加强和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中国发展道路和中华民族复兴研究;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研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研究;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和决策咨询制度研究;党的建设科学化研究;社会建设与创新管理研究等等。
  四、重视广东特色和优长学科的发展。加强对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等广东地方历史文化和岭南民俗文化的研究,加强广东思想史和广东历史文化名人的专题研究,着力推出体现我省特色、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五、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及学科共建项目另行组织申报。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项目申请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岁(198192日之后出生)。
  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专著或译著),或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成果的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项目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
  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并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或是地方党委政府密切关注、对所在地区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的课题。
  岭南学术外译项目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以英文的形式翻译出版,范围包括:当代岭南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个领域,有关岭南发展变化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的优秀成果;岭南传统文化、哲学、历史、文学、艺术、宗教、民俗等具有文化积累和传播价值,有关岭南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优秀成果;其他适合向国外推介的有关岭南文化及学术发展的优秀成果。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在我省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中英文双语写作能力的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2)是在国内已经出版的优秀成果,或是直接以英文写作且完成60%以上内容的著作;(3)计划以英文或中英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成果翻译或写作完成后,须报省社科规划办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
  六、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其中: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必须由学术委员会(高等院校的校[]学术委员会、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党校学术委员会等),或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必须由社科联(高等院校社科联或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社科联)书面推荐,每个社科联限推荐2项;
  申报岭南学术外译项目必须先与国外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
  七、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一般项目约110项,青年项目约50项,后期资助项目约15项,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约15项,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约5项;项目资助额度分为345万元三类。
  八、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原则上要求23年内完成。项目成果形式包括:(1)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2)研究报告,要求全文3万字以上;(3)论文,指系列论文或论文集,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须3篇或以上。项目成果不止一种的,以上要求同时成立。
  申报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的成果可以是单本学术著作、专题论文集或系列学术丛书,总篇幅不少于10万字。
  九、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16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十、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通过“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详见“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说明”。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岭南学术外译项目不需网上申报。
  十一、项目申请者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申报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申请书》5份(含原件1份,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原件,从广东社科规划网站下载)、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1份、成果简介5份,其中,成果打印稿和成果简介须隐去申请者单位、姓名等背景信息;
  申报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申请书》5份(含原件1份,从广东社科规划网站下载);
  申报岭南学术外译项目需提交《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岭南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2份(含原件1份,从广东社科规划网站下载),所翻译的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5份(其中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英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全文),与国外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等有关文件各1份,以及包含申请书和译稿或翻译样章电子版的电子光盘1张。如果项目申请者不是所翻译原著的作者(或出版者),还必须提供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权证明。
  十二、项目申请者须按规定交纳项目评审费,每个项目200元。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过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十三、项目申请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十四、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审核工作。申报材料汇总后,须填制项目申报汇总表,并统一向省社科规划办报送申报材料。省社科规划办不接受个人申报。
  十五、申报时间:项目申报与评审系统开通时间为2016725日— 830日中午1200;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92日,逾期不予受理。
  十六、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项目将采用异地匿名评审或学科组专家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活动。
  十七、项目申请者及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省社科规划办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钟月仙   0208382507883830154
  省社科规划办地址及邮编:广州市黄华路四号之二516 510050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627
 
 
  附件1:关于报送2016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016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是201692日。请按以下要求整理并报送申报材料:
  1、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按学科分类整理。后期资助项目、地方历史文化特色项目、岭南学术外译项目单独整理。全部材料均不退回。
  2、项目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按公章填写全称。
  3、所有项目申请书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提交5份申请书的,请将其中4份申请书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
  4、项目评审费以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请勿邮寄。银行转账请备注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如单位统一办理转帐,只需备注单位名称)。省社科规划办账号:
  户名: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规划办
  账号:667861310750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黄华路支行
  5、如申报结束后两个月未收到评审费票据,请联系我办查询。
                                        省社科规划办
                                       2016627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