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6-09-19浏览次数:62

 

暨教通201640
 
 
各学院(部):
根据《暨南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1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对2016年研究期限过半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6年度一年期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3 。
 
二、中期检查流程
(一) 项目组在教务处网站登录“暨南大学本科信息教学门户”(),输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账号和密码,选择页面上的“登录”按钮。进入系统中,选择“创新教育管理”系统(CrES),进行中期检查申请,并填写相关材料。具体操作可参见《创新教育管理系统使用说明手册》“中期检查”部分(说明手册在“创新教育管理”系统首页即可下载)。如有操作疑问,请加入咨询qq群:364291906;校区各学院校创项目请加入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群:264033373,方便报账咨询,校区校创报账跟本部分开进行,中期检查之后,16年12月底之前报一半经费,结题之后2017年6月底之前报另一半经费。校创报账之前请到校区行政楼154找张老师取经费卡。(注:发票后面需要两个专业老师用黑色签字笔签字,具体报账细则请参考附件2)
(二) 项目组在系统中填写《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经导师网上审核后,项目组打印并请导师签字,于930日(周五)下午5点前提交到导师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处;
(三) 各学院组织3~5人的专家小组(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职称)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检查,并在系统中填写具体评审意见,填写完毕后提交学校审核;
(四) 学校将根据项目材料及评审情况组织审核,做出合格、调整或终止研究的评价;
(五) 若项目有重大变更事项,项目组须提交变更申请,具体操作可参见《创新教育管理系统使用说明手册》;
(六) 若项目在中期检查时已取得相应成果(如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竞赛获奖等),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物等)到学院,并在材料上注明项目编号及名称,学院汇总后再提交到学校。
 
三、时间安排
各教务秘书请于2016年10月11日(周二)下午5点前完成学院有关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并登陆系统打印《暨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部)汇总表》一份,连同项目中期材料(包括中期检查表、成果相关证明材料、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项目),一并报送至校区教学办(地点:行政办公楼154室,联系人:张冲,电话: 0756-8505335
Email:study@jnu.edu.cn)。
 
四、其他
(一) 项目研究成果属暨南大学所有,发表论著或申报其他成果时须注明“暨南大学(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
(二) 前期获批延期中期检查的项目请自行按照要求提交相关中期检查材料。
 
本文除正文外,所有附件不印发文字稿,请从教务处主页“通知”栏下载。
 
附件:
1.暨南大学2016年度国家级(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暨南大学2016年度省级(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3.暨南大学2016年度校级(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校区教学办
2016年9月18日

附件1:附件打包

 
  附件2:公务卡报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