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16〕41 号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做好国家级、省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培育工作,推进我校“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的实施,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认真学习和领会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二、有关政策 1. 入选校级实践基地建设的项目,学校将资助一定的建设经费。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将与“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基地的建设相结合,对积极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项目,学校将重点予以支持。 2.今后学校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实践基地项目原则上将从校级建设项目中择优遴选。 3.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三、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部)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16年9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区教学办,申报材料要求: (1)《暨南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一);(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暨南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二);(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共建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纸质版1份) 联系人:张冲;电话:0756-8505335;电子邮箱:study@jnu.edu.cn 本通知附件不印发文字稿,请从教务处主页“通知”栏下载。 附件一:暨南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件二:暨南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校区教学办 二○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