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评审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6-10-28浏览次数:255

各位同学:
本学年度将继续使用学生一体化系统进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网上申请和审批程序,请各班级做好相关申评工作。

 一、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考核为优,理、工、生、医、药类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3.2以上,文、新、外、经、法、管类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可作为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候选人;
2、2015-2016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成绩需达及格以上,即上学年成绩无任何不及格记录(补考及重修均不能申请);
4、未受学校各级部门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纪律处分,无不良学风行为,无未缴清学费、住宿费记录。
(三)奖励办法
学校发文表彰,颁发暨南大学优秀学生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自主申报和院系推荐的方式,在网上提交申请;
2、院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后,组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分配的名额在学生一体化系统内通过或推荐候选人
 
(五)评选须知
1、今年学生申请将不再填写纸质版的奖学金审批表,直接在网上申请即可;
2、各院系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在学生一体化系统下载打印获奖学生统计表,核对获奖同学,并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学习发展中心。
(六)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10月26日—10月30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6年10月31日—11月4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6年11月4日—11月7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11月7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0日—14日
2、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要求
学院纸质版汇总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
 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新)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大二以上在校本科生,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道德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工作;
2、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成绩显著;具有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认真,成绩良好,综合测评总成绩需达80分以上,学分绩点达2.5以上;
4、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名额分配(附件5)
注:今年不分等级,并不能与其他奖学金重复获得。
     (四) 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自主申报和院系推荐的方式,在网上提交申请,注意网上申请的奖学金项目为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新)
2、院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后,组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分配的名额在学生一体化系统内推荐候选人;
3、校学生会、学代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艺术团等优秀干部奖学金的候选人评审由学生处和珠海校区学工办会同学生会、学代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艺术团等推荐评审产生。
    4、各院系须在学院公示结束后,在学生一体化系统下载打印获奖学生统计表,核对获奖同学,并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学习发展中心。
(五)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10月26日—10月30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6年10月31日—11月4日
(3)学院网上公示时间: 2016年11月4日—11月7日
(4)学院网上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11月7日
(5)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0日—14日
2、学生纸质版申请材料时间要求
学院纸质版汇总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