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暨南大学第十九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7-03-02浏览次数:66

 暨教通〔2017〕 5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770号)规定,学校决定启动暨南大学第十九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期项目包括以下几类:综合类项目、外招生专项、实践教学专项、本科课程中心专项。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分类申报,各类别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及申报书详见各类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4)。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尚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此次申报。

(二)项目要以本科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研究对象,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可操作性方案或取得实际改革成果。同等条件下,预期成果辐射面广、推广价值大的项目优先立项。鼓励与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及校内其他单位合作申报,协同创新。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4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送所在学院初审。

   (二)学院审核后填写《暨南大学第十九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46日前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并交至教务处(本部行政楼224室),电子版发送至sun312569666@163.com。珠海校区各学院汇总材料后请统一交至校区教学办(校区行政楼143室)。未列入各单位汇总表的申报材料或逾期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项

(一)根据省国库资金使用规定,2017年下拨的校级教改项目资助经费须在年底前支付完毕。

(二)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在认真做好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本期教改项目取得预期成果。

联系人:孙建莉;联系电话:85220033

珠海校区联系人:黄玲,电话:8505355。

 

    附件:点击下载

    1.暨南大学第十九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综合类项目)申报指南

    2.暨南大学第十九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外招生专项)申报指南

    3.暨南大学第十九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申报指

    4.暨南大学第十九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课程中心专项申报指南

    5.暨南大学第十九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