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通〔2017〕35号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我校“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的顺利实施,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拔尖创新人才的涌现,现启动第六批“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基本原则
(一)项目的申报建设应遵循《暨南大学关于实施“卓越未来”创新人才教育计划的若干意见》(暨教〔2011〕49号)相关原则和要求。
(二)择优遴选,分批建设。申报“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项目的单位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具有较明显的学科或资源优势。择优遴选,成熟一个建设一个。
(三)锐意创新,大胆实践。“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项目要高举改革创新的旗帜,围绕培育创新人才目标,在教育理念、培养方案、培养模式、教学组织、管理方式等方面,开拓创新,大胆实践。
(四)加强考核,不断完善。为促进项目实施方案的不断完善,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效果,将加强对项目本身及实施效果的评价。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是学院(部)、系、中心,也可以是校内科研院所、大学科技园等。
(二)项目申报材料以《“卓越未来”XXXX(如科学家、工程师、传媒领袖、律政精英、创业先锋等)孵化项目》形式提交。申报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项目建设所具备的前期工作基础,包括学科或资源优势,学生培养的前期基础和教学改革成果,实验实践条件等。
2.项目建设的教育理念(思路和定位)和理论研究(社会调研情况,对本领域人才培养规律的独特认识,相关教学改革情况等)。
3.项目建设具体方案,包括培养目标、方案设计(学生遴选、教师配备、培养模式、培养方案、氛围营造、制度创新、条件支持、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改革思路、工作路径等)及可行性分析。
4.工作措施与保障,项目建设工作中期规划(2016~2018年)、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和政策保障等。
5.特色与创新之处。
(三)请申报单位将申报书(见附表)纸质版一式五份(须项目申请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于2017年7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程珮;地址:行政办公楼214室;电话:85220034;E-mail:Ojwsjk@jnu.edu.cn。珠海校区请于7月10日下午15点前将相应材料交至行政楼154校区教学办。联系人:张冲,电话:0756-8505335,电子邮箱:study@jnu.edu.cn。
附表:暨南大学“卓越未来”创新人才孵化项目申报书
http://jwc.jnu.edu.cn/files/news/3415-201762712756-1.docx
教务处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