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教〔2017〕33号
各本科教学单位,有关部、处:
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暨教〔2007〕70号文),学校组织开展了第十九批综合类项目、实践教学专项、本科课程中心专项、外招生专项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学院初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立项项目98项(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积极支持本单位项目改革工作,并组织项目负责人签署《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协议书》(见附件)一式三份,经负责人签名、学院(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9月7日(星期四)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226室)。珠海校区各学院收齐后请统一交至校区教学办(行政楼143室)。
根据国库资金使用规则,本年度下达的项目经费须在2017年9月底支付率达75%,年底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请各项目团队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并加快经费支付进度。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85225282 。珠海校区联系人:黄玲,电话:0756-8505355。
暨南大学
201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