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合作谋共赢,交流深化促互补:暨大少家中心与广西柳州市两级法院开展家事少年审判交流合作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7-11-08浏览次数:26

 

随着家事审判业务范围的扩大、案件难度提升及案件量的剧增,近年来广西柳州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家事纠纷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审判改革试点。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广西唯一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柳北区人民法院等三个基层法院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试点单位。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下,试点法院在家事及少年审判中打破常规,不断创新,一些工作机制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20166月,柳州市正式成立了“柳州市家事及少年审判中心”,挂靠在柳北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柳州市城区的家事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自成立以来,已受理逾两千件家事案件及百余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充分发挥了通过审判救治婚姻家庭、修复家庭成员情感、妥善安置未成年人等司法职能。

2017113日,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闭文军副院长带队的柳州市两级法院有关领导一行14人专程莅临暨南大学珠海校区,与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举行座谈会并签署合作协议。

本次座谈会由暨南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张鸿巍教授主持,暨南大学人文学院党支刘秉国书记、杨丹教授、陈晖副教授等参加了座谈。座谈会分为五个环节:首先,刘秉国书记对柳州市法院系统领导一行人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扼要介绍了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及人文学院简况。之后,由张鸿巍教授介绍了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的科研与社会服务简况以及近期推进计划。继而,闭文军副院长与覃舸院长分别介绍了柳州市两级法院及柳北区法院开展家事及少年审判基本情况。随后,由覃舸院长和张鸿巍教授作为合作双方代表签署了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法官培训、课题调研、实习基地、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家事少年审判深入合作。

最后,双方还围绕少年家事审判发展困境、挑战与未来趋势等主题进行了交流,特别是家事审判程序、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差异性及相通性、社会支持机制及延伸服务等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初步达成了一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