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研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调整的通知(人文社科)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7-11-30浏览次数:270

文科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科研积极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委办〔20171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尚在执行期内的人文社科纵向项目开展间接费用调整工作,对于需要编列间接费用预算的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向社科处申请重新编制项目预算。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文社科在研项目剩余经费原则上超过10万元,方予以调整。

二、由于涉及面广,工作量较大,社科处根据不同项目类别,逐步铺开间接费用预算调整工作。第一批调整对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省国库项目,调整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171231日;第二批调整对象:除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省国库项目外,其他各类纵向项目,调整时间:201831-431日。

三、人文社科项目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对间接经费调整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无相应管理办法,可按照项目下达单位认可的预算(合同)执行,或根据本通知,重新调整间接经费预算,间接经费预算比例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间接经费比例。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预算调整为例:

(一)项目负责人根据新的国家社科基金经费预算模板,按照立项经费总额重新做预算。

(二)间接经费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设定,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例如获批经费80万元的重大项目,间接经费金额=50*30%+30*20%=21万元。

(三)其他经费预算由11个科目合并为8个科目,其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劳务费三个科目预算金额不能超过原预算金额(其他纵向项目不受此约定)。

(四)根据《暨南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学校将从项目间接经费中扣除间接费用总金额8%的学校间接费用和2%的学院间接费用,剩余90%归项目组支配。例如,项目间接经费总额为21万元,学校和学院应扣除金额为2.1万元,剩余18.9万元由项目组支配。根据国家社科基金旧的管理办法,学校已对重大项目扣除0.5万元管理费,如执行新办法,学校和学院间接经费补扣除金额为1.1万元。

四、社科处负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新的经费管理办法精神填写新预算;各项目负责人应对照实际汇总项目支出数(参见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经费查询系统-个人项目列表-收支汇总表),并提交预算调整申请表一份(详见附件),以及新、旧预算各二份作为附件,财务处安排专人负责对照原有预算以及资金执行进度,对新预算科学性进行审核。

五、纵向科研项目的间接费用预算一旦获得批准,将不得再作调整。

财务处联系人:乔龙珍,电话:85228253,行政楼223办公室。

社科处联系人:杨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电话:85220790,行政楼618办公室;

赵?(省国库项目),电话:85220892,行政楼614办公室。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71128

    附件:1.暨南大学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申请表.doc

          2.国家社科项目新预算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