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哲学社科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特别是加强对青年科研骨干的培育和引导,同时发挥院、系、所的组织作用,社科处拟在2018年度的国家社科和教育部哲学社科年度项目申报中协同文科各单位,提早发动,广泛组织,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应在原有申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贯彻“抓住重点、提前启动、三轮评审、提高质量”的总体工作思路,“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争取做到符合申报资格的老师全员申报,具体工作中应努力做到“五强化”:
1、强化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优质项目申报:进一步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2、强化已立项的省部级项目申报:充分利用现有项目研究基础,将地域性、部门性选题放大至全国范围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
3、强化科研机构申报:立足自身优势和特色,每个市级以上研究基地都要凝练3个项目申报;
4、强化重点项目申报:组织已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申报重点项目;
5、强化青年项目申报:有重点地组织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项目,为青年老师在选题与论证方面提供重点指导与帮助。
二、具体安排: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哲学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分为四阶段。
第一阶段:以学院为单位,广泛发动申报。学院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2017年11月10日前,向社科处提交申报意向汇总表,并于11月30日前收齐本单位项目申报书。同时,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申报情况制定评审方案,落实评审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及评审专家等事宜,并于12月1日前统一上报社科处。
第二阶段:各单位组织项目评审会,邀请专家对项目书进行初评。评审专家须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科处优先支持邀请国家社科基金评委参加学院评审工作,专家意见于12月8日前反馈给申请人。专家评审费用由社科处承担。
第三阶段:各学院将修改后的申请书、活页(一式三份)及汇总表,于12月18日前报送社科处。社科处将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第二轮评审;邀请专家由国家社科基金会议评审专家或通讯评审专家组成。社科处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第二轮专家评审意见反馈各单位。2018 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正式申报通知预计在2017 年12 月底公布,各单位务必督促申请人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并结合项目申报指南认真修改申报书。
第四阶段:社科处将根据全国规划办、教育部社科司以及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的申报通知要求,正式发布我校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预计截止申报时间为2月中旬,各学院务必督促申报人按通知要求向社科处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根据往年要求,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科项目应不能同时申报;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社科项目可以同时申报(但在教育部一般项目批准立项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视为在研项目,将取消教育部立项资格);正在办理教育部一般项目结项且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各项目申报人应根据选题指南、学科特色以及研究基础等确定申报项目类型。为保证项目申报量,各学院应积极发掘申报潜力,我处将在评先评优、申报名额倾斜、科研业务费等方面,把各学院2018年项目申报量、申报率作为重要参考指标。
我处将向文科各学院提供该单位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以及教育部哲学社科项目名单,供各学院申报工作参考。请各学院认真落实执行本通知安排,如有疑问,请联系社科处。
联系人:杨杰,电话:85220790,E-mail:tyangjie@jnu.edu.cn。
曹志鹏,电话:85220039,E-mail:ojnuskc@jnu.edu.cn
附件: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