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从2012年开始,所有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必须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提交校学位委员会集体讨论。学校学位委员会开会时间一般为每学期第17周。
2011-2012学年第1学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2011-2012学年第2学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安排好相关工作,并通知师生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相关程序。
特别提示:根据暨纪要〔2011〕3号,从2012年起,不再进行夏季第二批毕业及学位审议,春季毕业及学位审议提前,详见《关于取消夏季第二批毕业及学位审核等工作的解释》。
特此通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