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1-07-05浏览次数:108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从2012年开始,所有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必须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提交校学位委员会集体讨论。学校学位委员会开会时间一般为每学期第17周。

        2011-2012学年第1学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2011829~930生在综合教务系统中申请毕业,学期10~12周(201110311118)教师提交成绩,13~14周学院审核学生毕业及授学位资格,教务处复核,提交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参加学校春季毕业典礼,颁发证书。

        2011-2012学年第2学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201241~430学生在综合教务系统中申请毕业,学期10-12周(2012430-518)教师提交成绩,13~14周学院审核学生毕业及授学位资格,教务处复核,提交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参加学校夏季毕业典礼,颁发证书。

    请各教学单位安排好相关工作,并通知师生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相关程序。

    特别提示:根据暨纪要〔20113号,从2012年起,不再进行夏季第二批毕业及学位审议,春季毕业及学位审议提前,详见《关于取消夏季第二批毕业及学位审核等工作的解释》。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