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2011—2012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2-07-16浏览次数:43

 
学院各单位:
接学校和校区关于2011—2012学年度考核的通知,本学年度考核从2012年7月开始进行。为做好校区考核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本次年度考核的时间为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党政管理干部考核时间,根据《暨南大学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第九条执行。
二、考核人员范围
(一)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及合同制职工,均需参加考核。
(二)考核分类
A、教学科研系列考核对象为各教研室(研究所)教学科研人员;
B、实验系列考核对象是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系列人员在各自单位参照《暨南大学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C、党政管理干部系列,考核对象是学院领导、学院办公室全体在编人员;
D、合同制系列考核对象为合同制职工。
(三)学校派出在外工作或学习的工作人员,仍在原单位考核,要综合在外工作或进修单位所提供的表现确定考核等级。
(四)校内调动、任职人员在新单位未满三个月,由原单位进行考核,超过3个月的,由原单位提供前段情况,现单位综合考评。
(五)受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对受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处分期间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级,考核的情况可作为解除处分的参考依据。
(六)有下列情况,不参加考核,次年不晋升薪级工资,当年不计算工龄:
1.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者。
2.离岗待聘、拒聘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一)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廉洁等方面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考核等级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定,廉洁奉公,工作责任心强,精通业务,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党政管理干部考核评分必须在90分以上;
称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定,廉洁奉公,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党政管理干部考核评分必须在70分以上;
基本称职: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定,工作认真,基本熟练业务,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党政管理干部考核评分必须在60分以上;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党政管理干部考核评分不足60分的。
(三)考核优秀人员比例:
1.教学科研系列人员本次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人数掌握在本教研室(研究所)教职工总人数的10%以内,但要兼顾人员和系列的分布。
2.党政管理干部本次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人员比例控制在13%以内。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级:
1.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者;
2.违反社会治安条例等造成社会影响者;
3.未经批准不参加学院(总支)、各教研室(研究所)、各支部组织的政治学习或会议,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4.拒不执行学校(校区)、学院有关规定和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消极怠工人员,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5.利用学校仪器、设备等设施私自对外进行有偿服务,违反学校财经纪律,造成严重影响者。
6.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10天,但未达到辞退期限者。
四、考核方法与组织
1.按照学校和校区统一安排以分级分口管理的原则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2.学院全体正式教工的考核在学院考核小组进行等级评定的基础上,报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校区审核后副科级以上干部报学校组织部审定,其他人员报学校人事处。
3.学院负责组织全院教职工等级考核工作,对本单位实验人员考核要对照《暨南大学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等级比例兼顾行政和实验人员。
4.党政管理干部考核根据《暨南大学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进行组织实施和评定等级。
(1)党政管理干部考核采取本单位群众测评和校区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相结合的办法,并将考核得分填入其《暨南大学干部考核登记表》相应的栏目上。副科级以上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均借助学校OA系统,将本单位群众测评和工作相关方面测评全面实行网上考核,简化考核程序,提高考核工作效率。用户通过学校OA系统门户进入“我的首页”界面,选择“我的考核”,进入网上考核系统。
(2)学院、所党政领导接受本单位和校区机关及直属单位相关正副职的评议。
(3)学院教务秘书、辅导员的考核结果须接受教学办、学工办正副职的考核(教学办、学工办正副职考核,除接受本单位职工和学院负责人评议外,也要接受各学院教务秘书和辅导员相应的评议)。
(4)学院副科级以上党政管理干部的考核等级不占本学院评定等级的比例(含基数),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副科级以上党政管理干部人数的13%,由学院初定等级后报校区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上报学校组织部审定。
(5)进入网上考核系统的每一个用户,在“考核通知”内可获知相关的考核信息。组织部已对用户分配了该用户必须考核评议的人员,“通知类别”的消息栏中罗列了用户需考核评议的干部姓名,以及用户评议干部的处理状态。对被考核的用户,系统还会在消息栏上列出提交个人述职报告的信息和用户本人姓名,以及用户的处理状态。
(6)要对“考核通知”的消息栏中罗列的干部进行考核,可点击该干部姓名,此时页面下半区将提示考核的任务类别,并显示该干部姓名、单位及职务,然后再点击“开始处理”,进入考核界面进行干部评议。
(7)用户提交个人述职报告,可先点击用提交述职报告消息栏中用户本人姓名,然后点击“开始处理”,进入提交述职报告界面。用户可在“自我总结”栏上直接撰写述职报告,或将本人述职报告文档粘贴,编辑完后,点击“提交”则可完成。
(8)党政管理干部考核系统用户的登录名信息,密码信息以及用户提交的考核评议信息在系统的数据中都是加密的,即使是系统管理员也无法追踪某用户提交的考核信息,请用户放心填写。
(9)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按“群众考核打分×50%+领导考核打分×50%”计算综合定量得分。
5.合同制系列考核由各单位负责,根据《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合同工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和评定等级,并报校区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合同制人员的等级比例按党政管理干部系列人员比例参照执行。
五、注意事项:
考核表需要归入人事档案,必须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不得打印。
 特此通知
 
人文学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人文学院2011-2012学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一、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危磊
组员:刘秉国 张家文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干部职工考核工作,成员如下:
梁 龙:负责教学、科研和实验系列教工的考核工作。电话:8537405。
戴小峰:负责学院办公室职工的考核,并负责副科以上干部和全院考核材料的汇总和上交。电话:8505920;
二、学院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
(一)传播学教研室
组长:杨雨丹
(二)公共管理教研室
组长:龚翔荣
(三)中国语言文学教研室
组长:胡晓薇
(四)法学教研室
组长:陈晖
(五)社科公共课教研室
组长:杜艳红
(六)历史文化教研室
组长:姜清波
 
附件2:
2011-2012学年度人文学院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项目与要求
7月6日-7月16
(前期准备工作)
1.      学院发布考核通知;
2.      学院考核工作人员核对网上考核评议数据信息;
3.      学院统一领取相关考核表(下学期初再向学院各单位发放)。
7月16日-9日3日
1.      撰写本人2011-2012学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填写考核登记表;
2.      副科以上干部上网提交本人2011-2012学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9月3日-9月5
1.      通知相关人员登录考核系统对副科以上干部进行考核评分;
2.      各考核小组整理考核材料,并进行基层单位等级评定;
3.      各考核小组将考核登记表于9月5日前交至学院办公室。各教研室均推荐1名优秀候选人,学院再根据总名额和候人情况进行评议后推荐至校区。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2011-2012年度考核成绩汇总表.xls
文件类型: .xls 9f367df7387ae3e7a316036529891a54.xls (21.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