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特别是加强对青年科研骨干的培育和引导,同时发挥院、系、所的组织作用,社科处拟在2016年度的国家社科申报中协同文科各单位,提早发动,广泛组织,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落实社科基金质量提升的“五强化”计划:1、强化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优质项目申报:进一步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2、强化已立项的省部级项目特别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充分利用现有项目研究基础,将地域性、部门性选题放大至全国范围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 3、强化科研机构申报:立足自身优势和特色,每个市级以上研究基地都要凝练3个项目申报;4、强化重点项目申报:组织已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申报重点项目; 5、强化青年项目申报:有重点地组织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项目。 二、具体安排: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分为四阶段。 第一阶段:以学院为单位,广泛发动申报。学院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全员申报,并于2015年11月23日前收齐本单位项目申报书,并向社科处提交申报汇总表。社科处将按学科向各学院提供近年获批项目申报书,供相关老师学习、参考。 第二阶段:各单位组织项目评审会,邀请专家对项目书进行初评。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申报情况制定评审方案,落实评审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及评审专家等事宜,并于11月30日前统一上报社科处;评审专家须主持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意见必须于12月07日前反馈给申请人。社科处将依照项目组织情况向各学院拨付工作经费,并承担专家评审费用,以上经费专款专用。 第三阶段:各学院将修改后的申请书、活页(一式三份)及汇总表,于12月14日前报送社科处。社科处将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第二轮评审;邀请专家由国家社科基金会议评审专家或通讯评审专家或主持承担过2项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专家组成。社科处于12月31日前将第二轮专家评审意见反馈各单位,由各单位督促申请人修改。 第四阶段: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正式启动后,社科处将根据全国规划办和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的申报通知要求,正式发布我校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各学院务必督促申报人按通知要求向社科处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认真落实执行本通知安排,如有疑问,请联系社科处。 社科处 2015-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