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考勤、严格人员日常管理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504

校内各单位:

 《暨南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暂行办法》(暨人〔201733号文)于201736日印发,现就执行该文件的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应按文件要求建立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请假、销假手续。考勤工作要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每月《教职工考勤情况月报表》由学院(部、处)统一汇总,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次月2日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工资福利科备案。

 二、考勤结果要与经济待遇挂钩,实行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单位应按文件规定,根据考勤情况进行人员绩效工资调整。

 三、考勤工作要常抓不懈。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是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应认真重视,常抓不懈,以此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环节。学校将不定期检查,并公布考勤结果。未严格执行考勤规定的,学校将核减相关单位绩效工资总额,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1、《暨南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暨人〔2017〕33号).doc

2、暨南大学教职工考勤情况月报表.doc

3、暨南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doc

4、 暨南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请假审批表.doc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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