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人文学院行珠海仲裁委员会与举“暨南大学实践基地合作”授牌和签约仪式

发布单位:人文学院发布时间:2021-06-16浏览次数:384

  6月10日上午,暨南大学人文学院珠海仲裁委员会在仲裁大厦举行“暨南大学实践基地合作”授牌和签约仪式。人文学院张鸿巍院长、党总支朱蕴利副书记、陈晖副院长、焦鹏副院长、法学教研室陈志杰主任,珠海仲裁委员会王瑞森主任、吴学艇副主任、综合部王刚部长国际仲裁院许智铭副院长参加了签字仪式。

  张鸿巍院长和王瑞森主任分别代表暨南大学人文学院与珠海仲裁委员会为“暨南大学实践基地合作”签约、授牌并先后致辞。张鸿巍院长介绍了暨南大学人文学院的相关情况,他表示我校人文学院与珠海仲裁委员会已经有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协议签署后双方将有更广阔的合作和发展空间。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将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努力做实,实现互利共赢。王瑞森主任向张鸿巍院长一行简要介绍了珠海仲裁委员会近几年发展的基本情况和机构改革的进展。

  根据合作协议,暨南大学人文学院与珠海仲裁委员会将合作共建“暨南大学实践基地”,共同推进教学实践和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加强教学及学术研究合作、社会实践与服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