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2021年职称评审材料公示的通知
根据《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暨人〔2019〕85号)、《暨南大学青年教师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暨人〔2019〕86号)、《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聘任工作制度(试行)》(暨人〔2019〕87号)、《2021年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暨人〔2021〕90号),人文学院职称评审小组开展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文学院基层单位评审组审核,现对2021年职称申报人材料予以公示,申报人名单如下:
李琴(申报副教授)
张朝华(申报教授)
公示地点:行政楼324B室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8日—8月2日
公示期内,如对申报人资格和业绩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324B办公室,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情况。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方式:0756-8585920 13631257908
人文学院职称评审小组
2021年7月28日